存保制度最好先于民营银行问世
“最好在民营银行问世前就出台存款保险制度。”昨天,在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2013中国经济论坛”上,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民营银行改革内容解读时提出上述观点。他说,在整篇2200 0字的决定文件中,有关民营资本设立银行的文字只有一句话,即“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但这一句话意义重大。
在目前的中国,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已有先例,比如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民营资本在这个领域所占比例并不低。连平称,统计数字表明,民营资本所占比例大概是40%~50%,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并非凤毛麟角。
连平说,三中全会决定文件这一句话明确提出了允许民营资本发起建立银行,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是极其重要、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给予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在设立银行方面以平等的地位。境内的中资银行,算得上是民营资本发起或者说是控股的只有两家,即民生银行和泰隆银行。但由于这两家银行的特殊性,其成立并未代表政策面上真正放开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银行。
那么,在时下民营企业兴办银行的热潮下,这些未来可能现身的民营银行对银行业的意义是什么呢?
连平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第一,有助于银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因为民营银行都是中小银行,民营资本比较了解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大部分又是民营企业。从这方面来讲,它们会有更好的沟通。比如现在的民生银行和泰隆银行,它们做得比较好的业务都是小微企业业务。第二,有利于推动中国银行业的差异化经营。现在(很多人)经常说商业银行业务趋同化,但看一看民生银行,它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做得就很有特色,还有这家银行的事业部制也很有特色。民营银行兴起后,可能是比较大胆的银行新业务实践者,更能把握市场上适合它们发展的领域。第三,有助于推动银行业更加市场化运作。目前民营资本进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比例并不小,但民营资本并没有成为这些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城市商业银行的实际控股人大多是地方政府,大的商业银行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所以在经营方式上,目前即便有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也更多沿用国有银行的传统经营方式,市场化程度没有民营银行高。另外,民营资本一旦发起建立银行,可以把它们在其他领域市场化的经营方式甚至是一些看上去很草根的方式引入到银行的经营中,这有助于银行业更多地呈现市场化经营。
但未来要问世的民营银行也存在着生存的压力和挑战。连平对民营银行初创的环境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建议。他说,当一大批民营资本设立的银行要入市的时候,恰恰是中国银行业整个经营状况走向低潮的时候,或者说是中国银行业经营压力非常大、挑战非常多的时候。比如利率市场化已经让银行的利差逐年收窄,在这个过程中,对一家银行的定价能力要求特别高,对于中小银行来说,这恰恰就是它们最薄弱的环节。所以,定价如果搞不好,短期内为获得流动性而不惜把存款利率定得很高、贷款定价偏低,就很可能亏损。同时,目前来看,银行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中,除了中间业务还可以外,资产和负债业务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这对中小银行来说是不可回避的难题。同时,互联网金融将可能是民营银行最强的竞争对手。所以连平建议,在民营资本设立的银行问世之前,最好先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让这些新生儿的路走得更有保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