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3Q大战真正的输家
无论官司的胜负,腾讯和360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输家。借助法庭上的狼烟,两家公司都赚足眼球,在注意力经济当道的互联网世界,这样的广告效应远远超越诉讼的成本,尤其是后起之秀360的老总周鸿祎丝毫不掩饰这点。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我获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其中一项重要活动是旁听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以下简称3Q案)二审。此案是继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反垄断案后双方又一次庭审大战。
审判规格不低: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亲自担任审判长。旁听席上坐满记者和网民。
这场旷日诉讼已经整整持续了两年半。目前已经无限接近尘埃落地。
2011年4月,腾讯在广东省最高级法院起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元。腾讯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奇虎360扣扣保镖破坏与篡改了腾讯QQ软件功能,并且屏蔽客户广告,破坏了腾讯的商业模式。今年4月份,此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奇虎360败诉,被判向腾讯赔偿500万,并公开道歉。奇虎360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最高院的审判现场,双方的律师阵容都很强大。被起诉人奇虎360称,免费加广告的商业模式虽然常见,但用户有权利进行自主选择。而腾讯公司捆绑了太多与即时通讯服务无关的插件,影响了用户体验。并且称对于QQ软件评价根据用户的日常生活阅历与上网知识所产生的中性词汇,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恐吓,诱导用户的嫌疑。
腾讯对此表示,奇虎360公司诱导用户安装扣扣保镖,使得用户在有安装扣扣保镖的电脑上运行腾讯QQ时受阻,破坏了QQ软件的安全性完整性,降低了用户体验,并且扣扣保镖屏蔽腾讯QQ广告的行为破坏了腾讯公司的商业模式。
这些纠缠着江湖恩怨的说辞,已经激不起媒体太多兴趣。也许尽快谢幕对所有人都是一种解脱。
这场诉讼双方的关键词是消费者,背后却是一个IT巨人和新星残酷的利益搏杀。
目前很难判断消费者是否会成为这场PK最终的收益者。无序竞争有时带来的却是更多的伤害。
从目前的情形判断,无论官司的胜负,腾讯和360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输家。借助法庭上的狼烟,两家公司都赚足眼球,在注意力经济当道的互联网世界,这样的广告效应远远超越诉讼的成本,尤其是后起之秀360的老总周鸿祎丝毫不掩饰这点。
而消费者最终沦为绑在商业战车的可怜筹码,却徒呼奈何。
在旁听过程中,面对诉讼双方的唇枪舌剑,我感到最高法无论怎样裁决,都是一项艰难的决定。
无论是互联网市场管理,还是IT业不正当竞争,目前根本没有一部完整意义的行业法规。而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类似竞争引发的侵权缺乏明确条款。尤其是目前我国在软件兼容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必将成为未来宣判的难点。
这说明,近些年即使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日常生活工作关键的工具,网民数量逼近6亿,而相关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为企业恶性竞争,危及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温床。更令人费解的是,3Q大战如火如荼地持续两年多时间,不少律师、法学界专家关于完善立法的意见建议不绝于耳,却始终未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行政执法更不敢恭维。目前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规章,但效力有限且不完备,在商业竞争无序加剧背景下,主管部门认识和监管滞后,又缺乏权威第三方调查机构,同时,国内行政执法多龙治水也使执法效率大打折扣目前——比如商务部反垄断局、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局,以及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都有行政执法权限,终致行政执法的救济渠道几近形同虚设。
2010年11月21日,在3Q大战白热化,并引发消费者众怒的情况下,工信部才通报批评腾讯和360,并要求双方5日内向社会公开道歉。同时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两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这没有阻止腾讯最终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并于2011年9月在广东省高院立案。
还有一个输家是互联网相关行业协会。这个关键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行政化的窠臼下,往往面临权力和利益双重绑架,很难真正有效地发挥其规范企业竞争、推动市场秩序完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正因为这重重关隘的失守,3Q大战如脱缰野马,最终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期间耗费的社会成本、司法成本和公众利益成本难以估量。
无论最高法院最终如何判决,都将影响未来我国互联网的立法方向。并期待能从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真正依法厘清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边界,推动整个行业监管体制的完善。